内心没有预设判断事物的准则

以儒家“格礼”思想诠释格物之学,其代表性人物是凌廷堪。凌廷堪与焦循、阮元又不同,他 独创新解,认为格物就是“格礼”。他说:“《礼器》:君子曰:‘无节于内者,观物弗之察矣。欲察 物而不由礼,弗之得矣。故作事不以礼,弗之敬矣。出言不以礼,弗之信矣。故曰,礼也者,物之致 也。’此节《大学》格物之正义也。格物亦指礼而言。礼也者,物之致也,《记》文亦明言之。然则 《大学》之格物,皆礼之器数仪节可知也。后儒置《礼器》不问,而侈言格物,则与禅家之参悟木石 何异?根据郑玄的解释: “节,犹验也;致之,言至 也、极也。”《礼器》此节的意思是说:如果内心没有预设判断事物的准则,那么观察事物就不能分 辨。想要分辨事物而不从礼出发,就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做事不依礼,就不可能恭敬;说话不依 礼,就不可能诚信,故礼是分辨事物的准则。正是从这一宗旨出发,在凌廷堪看来,《》L器》这一节 话就是《大学》所言“格物”的注脚。那是因为《礼器》曾记载礼有大、小、多、少、高、下、 文、素,直、曲,经、顺、撕、推等多种外在表现形式,而这些礼的外在表现形式所反映的也都是 “物”,即如《礼器》所言的“物者,礼之器数仪节也”。按照郑玄“器,所以操事”的解释,凌廷 堪显然是从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