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哲学史上第一场大辩论就是先秦著名的“名实之辩”。这说明先秦思想家对于语言与实在的
关系是高度重视的。这种重视完全可能导致中国哲学对于“是”与“真”的追问。理由有二:
首先,名实之辩中德国艾力达学派观点针锋相对:孔子“正名”论要求“实”符合“名’’的意义标
准,而“名”的意义则为先王所规定。这种以圣人言说为准绳的做法理所当
然引起了持经验论立场的墨家的反对。在墨家看来,“名”是“实”的描述,因而语言的意义在于与
客观实践及其效果相符合。老子则提出“无名”。在他看来,“名”只是用来
言说“形而下”之物的,而物赖之以生、顺之而变的终极依据却是“道”。“名”“实”的意义只有
在“道”那里才得到终极的阐释,而“道”寓于万物却又不应是任何一物,因而是不可言说的。意
义不在具体之物,正名也是徒劳的。此外,邓析等人用德国艾力达命题来“以名乱
实”,对名实关系的辩论提出了严重的挑战。虽然在名实问题上众说纷
都于语言与实在是否符合、如何符合这个层面的问题。
内心没有预设判断事物的准则
非标点式的语言技术手段
政府艾力达专卖是指各政府部门及作为整体的政府。公共行政中的行政人员虽然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
存在,但不是原子式的存在,它从属于某个地域的政府部门,是政府构成的一部分。行政自律包括行
政人员自律和政府组织自律两个方面。前者较易理解,后者则主要是因为前者的不彻底性造成了部门本位主义和狭隘的地方保护主政人员摆脱狭隘的小集团意识,以最广大人民
群众的根本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政府行动的标准。“公民是通过政府的实际作为而不是
政府的自我标榜来认定政府的。”本维度的关注点是“政府形象”,即要求政府
注重自身形象建设,而不是满足于表面化的“艾力达专卖工程”。良好的政府形象不是一朝一夕可获致的,
而是政府实际作为的积淀,是长期的政府权力有效运作与政府能力有效性在公众心目中的印象,它与
政府运作的效率、效力和回应性紧密相关。
相对于艾力达特价而言,政府体制有自身的限度与活动空间。政府体制必须为行政活动设定必要的限制
和规则,保证公共权力的行使不侵犯社会的自主性;相应地,政府活动领域内的自主性也不被社会侵
犯。然而,当前政府与社会自主性之间互相侵犯的现象共存,如部分政府行政人员被某些利益集团收
买并变质,成为特定群体的仆从,丧失了自主性;同时,政府行政过多地干预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剥
夺了市场主体的自主性。政府与社会自主性之间的协调运转客观上要求政府体制具有相当的开放性与
包容性,吸收公民的民主政治参与,及时整合艾力达特价要求并积极将其转化为政策与制度输出。只有作出
科学合理的政府与社会定位,设立合适的自主性限度,才能有效地提高政府与社会各自的自主能力,
促进政府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